誠邀海外優秀青年學者依托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申報海外優青項目
一、項目簡介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系,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23年繼續實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干,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誠邀海外優秀青年學者依托我所申報海外優青項目。
二、招聘學科與研究領域
招聘學科和研究領域包括:海洋經濟生物性狀形成機制、海洋水產新品種培育、海洋生物資源高值利用綠色途徑、中國近海生態系統演變機制解析與健康評估、中國近海重要生態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控技術、深海生物多樣性決定機制、海洋多尺度動力過程、印太交匯區高分辨率數值預報模式、西太平洋地質過程及其資源環境效應、中國海碳源匯過程與固碳增匯策略、人工智能海洋學、海洋重大工程設施裝備腐蝕防護安全、海洋環境跨圈層一體化觀測監測技術
三、申請條件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取得博士學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項要求
執行中央有關部門關于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統籌銜接的要求。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只能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3.申報時間
項目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15日。
四、支持待遇
1.享受國家、中國科學院、山東省、青島市、研究所等規定的科研啟動經費和安居費;
2.聘為事業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博士生導師,協助組建科研團隊;
3.對標同領域、同層次人才收入水平,提供有相當競爭力的協議薪酬,科研與生活條件一事一議;
4.妥善解決住房問題,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學。
5.提供一流精準服務,由專業團隊協助申報人才及科研項目、辦理外籍人士工作許可、入境簽證及居住許可等。
五、聯系方式
請有意向申報者于2023年2月28日前將個人簡歷發至聯系人郵箱,我所將有專人負責與您溝通具體事宜。
聯系人:代魯平
郵 箱:dailuping@qdio.ac.cn
電 話:0086-532-82898635
地 址:山東省青島市南海路7號
附件下載: